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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场官司 第一被告缺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1:46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神秘男子连续起诉17起商店和厂家假冒绿色食品商标官司,昨日首场官司开庭审理。

  昨日上午10时,这场官司在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准时开庭审理,被告是厦门市利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下称利万佳超市)和厦门粮食集团金穗米业有限公司(下称金穗米业)。

  作为17起案件的原告“神秘男子”陈之伟昨日很早就到庭。但该案第一被告利万佳超市缺席审判,第二被告金穗米业派律师全权代理。

  陈之伟诉称,8月9日,他在利万佳超市购买金穗米业生产的厦鹭牌“紫荆花大米”、“樱花珍珠米”各一包。超市和厂家均无法提供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书。利万佳超市和金穗米业的行为构成欺诈,二者应承担“退一赔一”民事责任,赔偿89.2元。

  金穗米业辩称,其生产的厦鹭牌大米,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书。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在厦鹭牌大米外包装上标注绿色食品编号和绿色食品商标标志,不存在假冒和违法侵权行为。

  金穗米业认为,公司不存在冒用绿色食品食品标志和编号行为,并称陈是在恶意诉讼和讹诈,请求法院驳回诉讼,并保留追究陈的责任的权利。

  此案引起多方关注。昨日庭审,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走道上也站满了人。除了厦门的众多媒体人士,卷入这场风波的其他被告单位也派人来观摩。

  据悉,一个月前,一神秘男子来厦门同时提起7件诉讼,都以假冒绿色食品商标为由,状告商店和厂家;本月初,该男子起诉对象增加到17起,厦门知名大卖场纷纷卷入这场风波。

  (参见本报8月17日《神秘男子同时打7场官司》、9月6日《知名卖场纷纷官司缠身》、9月9日《“只能说七分公益三分捞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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