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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丰富多彩比“脱俗”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2:10 现代快报

  现在只要打开电视或收音机,观众就会发现,“哇……耶”等港台化的语气词不经意间从主持人嘴里蹦出来,甚至原本以大气儒雅自居的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现在也有发嗲的趋势。为刹住这股风气,13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以下称为《公约》),对主持人用语做了许多明确的要求,触犯《公约》者甚至会遭“下岗惩处”。(9月14日《竞报》)

  该《公约》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不模仿港台话及其表达方式。

  港台化、低俗化,也许有人觉得这些都不能忍受,但我看来,这远远比千篇一律的单个声调发声的罪过小得多。因为,语言有其自己的市场,俚语、行话、港台话之所以会在广播、电视大行其道,是有其受众的。哈耶克说,社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是一种所谓的“自发秩序”,不能进行人为的强制与构建。我想,语言的发展同样如此,语言会有其社会变迁和自身的发展规律,过分的人为理性“构建”,可能就是束缚语言的发展。

  我喜欢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我也喜欢语言的多样化,特别在一天疲惫的工作后,收看娱乐节目,我讨厌一本正经的声调出声、说教。我不明白,俚语、行话、港台话为什么就一定等于“低俗化”,而且,就算它们是“低俗化”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它没有违反法律,它就还应当有生存的自由和空间,千篇一律却是阻碍文明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也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这里面,法律并没有说必须都使用普通话,这说明俚语、行话、港台话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中还是有生存空间的。那么,是不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在用语上应当有所区分呢,比如,在播放新闻节目,在进行严肃的问题讨论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在一些娱乐节目中是否放宽这种要求等等。

  别再将俚语、行话、港台话当作“低俗化”了。推广普通话是为了使人们更方便交往,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高低之分。理解这一点,就不至于把推广普通话的措施与在道德上将普通话“高尚化”措施混作一谈。杨涛(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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