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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刮倒女孩 烫伤获赔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4: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褚燕娟) 一名拎着开水瓶的女孩在路上行走时,被一骑电动车带物的男子刮倒,女孩的两条大腿被烫伤。事后由于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女孩将肇事者及担保人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3000余元。昨天,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孩共获得2200余元的赔偿。

  现年26岁的打工妹金燕(化名)是安徽省霍邱县人,今年6月4日下午4时许,31岁的打

工仔倪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水厂路侧巷时,将拎着开水瓶在路边正常行走的金燕刮倒,开水瓶顿时爆炸,流出的开水将金燕的大腿两侧烫伤,经诊断为二级烫伤。事故发生后,交警五大队经现场勘察,认定倪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5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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