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洛因卖进了强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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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5:56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毒贩冒充戒毒人员入所戒毒,竟趁机把海洛因卖进了某强制戒毒所。近日,毒贩王武(化名)被南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王武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在一位老板的引诱下开始吸毒。1998年开始“以贩养吸”,直至1999年7月被抓获。2000年,他刑满出狱后,以盗窃筹集毒资。他觉得,这样偷下去既 不安全,又搞头不大,还不如去找原来认识的那位老板。几天后,王武从那位老板那里弄到了大量的海洛因。毒品到手,便开始肆意贩卖,在为南川市社会上的吸毒人员供毒之外,他还想把海洛因夹带进强戒所,以扩展“业务”。去年10月的一天,王武以自愿戒毒人员的身份,走向了强制戒毒所。 他从药店卖来一些胶囊感冒药,将3克海洛因分装入胶囊内,藏在衣服角、被盖和挖空的鞋底里,借戒毒为名,大摇大摆往强戒所走。当值班民警验身及检查携带物品时,他一边给民警递烟,一边从裤兜里摸出一些感冒药说,“我感冒了,带了点感冒药。”同时装模作样咳了几声。民警没有发现异常,便放他进去。混进戒毒所后,他将海洛因卖给了15名“粉哥粉妹”。达到目的后,王武在里面呆了不到一个星期,就闹着出所。 今年7月,王武在贩毒时被抓。经反复查证,证实王武贩毒33克及进强戒所贩毒的事实。 (通讯员 罗在权 阳学智)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