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帮你问(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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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6:04 重庆晚报 |
大足县高先生:我姐姐和姐夫已下岗5年,育有一小孩,从未得过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此费? 大足县计生委:该政策今年才执行,根据各地财政情况分年龄段发放此项费用。今年达到49岁的女性可持独生子女证到乡镇计生办领取,夫妻各300元。 南岸区何先生:气象科普馆在何处? 市气象局: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 沙区文女士:单位改制把我的档案转到社区保管,社区要求我缴纳388元档案管理费,是否合理? 沙区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单位为职工一次性交纳360元档案管理费。 任文劼 石 蕾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