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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丢财物损失谁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07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9月14日讯(记者郭学军)顾客只住了一个晚上,就丢了3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这是刚发生在工业北路某酒店的一件窝心事。顾客认为,酒店对此事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应该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酒店表示,顾客对丢失财物也有保管不善的责任,在还没有破案之前,他们不能赔偿。

  今日上午,市民崔先生向本报反映,昨日晚上10点左右,他安排两名外地客人来到

工业北路一家大酒店,入住了408房间。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今日早上7点左右,他的两名客人一觉醒来时,却发现所住的房门被人打开,室内的一部手机和约3000元现金被盗。客人随即报了警,并要求酒店方面进行赔偿,但酒店方面却不愿赔偿。

  崔先生介绍,他的客人住的408房间是带密码卡的门锁,房门一旦关闭,如果没有密码卡,在外面应该是打不开门的。他的客人在晚上11点多睡觉时,已将房门关闭,这一点,晚上12点左右查房的服务员可以证明。他认为,一定是有人夜里在外面打开了房门偷走了钱物,并且很有可能是熟悉酒店情况的人员。

  崔先生说,这家酒店作为一家星级酒店,应该有良好的安全环境,顾客一旦花钱入住,酒店理应对顾客的安全负责。现在,顾客的房门被人在夜间打开,所带财物被盗,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进行赔偿。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酒店的负责人王女士。她说,现在民警正在酒店进行调查,在没有破案把问题搞清之前,他们不能对客人进行赔偿,但可以考虑免去客人的住宿费。王女士讲,其实,在客房的门锁上,他们专门挂了一个提醒顾客将房门锁好的提示牌,可出事的两名客人并没有在睡前将房间的内锁关闭,否则,即便有人在外面将密码锁打开,也不能进入房间。因此,她认为客人也有责任。

  下午3点多,记者联系到省消费者协会的白先生,他讲,顾客作为一个消费者入住酒店,店方应该对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出现顾客在房间丢失财物的情况,酒店当然负有责任,但具体责任有多大,现在不好认定。同时他认为,顾客也有疏忽之处,也应对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负有一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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