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时尚的演变与公共权力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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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7:0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8月10日制定的,这本是一个行业自律公约,但是经过国家广电总局近日的“批转”以后,就被公众普遍解读为一种官方政策。9月14日,“广电总局下发主持人自律公约,严禁用港台腔方言”立即成为各大网站的头条。 对于“禁用港台腔”问题,简单地说该禁还是不该禁似乎都有失偏颇。笔者认为要 解决“港台腔”及类似问题的话,就必须深入思考一个命题:政府究竟应该在社会文化时尚的演变过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个成熟、理性而又富有活力的社会,应该怎样处理“文化时尚演变”与“公共权力的职责”的关系问题?为什么包括所谓“港台腔”在内的“地域音”会在主持人中大面积流行?其实,主持人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社会文化的风尚必然对其产生强烈影响。当这种风尚被带入大众传播渠道,成为一种强势的文化导向的时候,公权本能地就会对这种风尚进行分析并与其倡导的主流文化风尚相对比,并试图扭转这种事实上的强势文化的风向。 但是问题在于,公权介入文化时尚理应谨慎,这是一个很难驾驭的领域,简单的行政化操作往往难有实效。至少公权应该把握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公平原则”,即对所有“地域口音”一视同仁,不能扬此抑彼;二是“浅度介入原则”,有意识地距离文化时尚的演变过程远一点,让社会自己去选择,而公权只做最底线部分的坚守。三是“主流文化时尚的自我强大原则”,你提倡的东西必须让人们发自内心地去接受,就像不能只骂“超级女声”庸俗,而是要提供比超女更有品位、观众也更爱看的节目出来,用你的“高雅”和魅力真正去征服观众;四是“辩证分析处理”的原则,既要大力提倡标准普通话,也应该给予地域性的语音以适当的生存空间,比如地方电视台和某些节目等等。力求既坚持标准普通话的强势地位,又保护好民族语言的多样性和主持风格在健康格调前提下的多元化,保护好文化时尚自我发展的活力。 民众发自内心的“喜闻乐见”决定着文化时尚的风向。文化时尚导向的控制权本质上是公民赋予政府的,政府应该善用这种权力,学会与民间风尚对话,与民意一起把握时代的文化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