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性骚扰第一案 法院以侵权纠纷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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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02 宁夏日报 |
9月13日记者获悉,法院已正式受理“禁止性骚扰”入法后的“京城性骚扰第一案”,原告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6000元。不过案由并不是“性骚扰”,而是侵权纠纷。法院解释,目前还没有“性骚扰”这一案由。律师认为,法院以“侵权纠纷”立案,对“性骚扰”留了空间。今年3月,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学生对女模特实施不轨举动,被警方行政拘留3天。事后,遭到性骚扰的女模特精神受到打击无法继续工作,因此起诉到法院。(据新华社9月14日电)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