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申请开“处分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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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合肥9月14日电 (姜志远、章玉政)在校大学生如果对学校纪律处理存有异议的,可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听证会。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从9月起,中国科技大学开始实施新试行的《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对于已受理的申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或申诉人要求,召开听证 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学生。学生如果仍有异议,可以在学校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或安徽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5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