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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农民“筹资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破解农民“筹资难”(图)
  9月1日,赣榆县海头镇赵沙村的农民匡小丫(左一)在赣榆县海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室报销药费。

  新华社记者 何俊昌摄

  本报记者 白剑峰

  在江苏省赣榆县海头镇李巷村,见到20岁的村民梁余良。他刚刚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完眼角膜移植手术,视力还在恢复中,无法外出打工,只能在家门口卖些杂货。他父亲几年前去世,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这次手术费花了9000多元,大半是向亲戚们七挪八借的。由于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一次就报销了1600多元。这笔钱虽少,但对于他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目前,他家3口人都已主动预缴了明年的合作医疗费。

  赣榆县地处苏鲁交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3360元,是苏北地区的经济欠发达县。2003年9月,该县被江苏省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目前,全县有90.44%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77.36万人。截至今年6月,全县已提前筹集2006年的合作医疗资金613万元,占农民应缴资金的66%。

  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小县,为什么农民缴费的积极性如此高?这主要得益于该县首创的农民滚动式预缴费制度,也称滚动式筹资。其主要做法是,参保农民在报销医药费时,本着自愿的原则,用报销所得的费用,预缴次年的参保资金。这一做法有效地解决了“一年一发动,一年一筹资”的难题,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循环发展。

  “每人每月一元钱,合作医疗保一年”,这是记者在海头镇看到的标语。然而,让农民主动缴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干部不用磨破嘴

  农民不用多跑腿

  海头镇副镇长相入娟告诉记者:“过去为了让农民缴费,干部们喇叭催、磨破嘴、跑断腿,收一户的钱,至少跑三趟,有时还要挨农民的骂。如今,农民们都相信合作医疗了,他们边报销边缴费,干部再也不用为收不上钱烦心了!”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刚刚开始实行,县政府三番五次开动员会,发动乡村干部入户上门收费。当时,不少农民对合作医疗有疑虑,担心白花钱。干部们费了九牛二虎力,效果并不佳。少数地方为了赶进度、完指标,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违背筹资原则的做法,如搭车收费、捆绑收费、垫资交费等。这既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也使乡村干部产生了厌烦情绪。

  在实际工作中,赣榆县发现这种筹资方式存在较大缺陷:一是筹资难度大。由于农民经济水平低、互助互济和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不少人不情愿缴纳现金;二是筹资成本高。全县一年一发动一收钱,庞大的筹资队伍和突击性的筹资活动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据统计,赣榆县2003年的有关会议、宣传、交通等费用成本就达150万元,占农民筹资总额的20%;三是资金不安全。农民参保资金收不齐、交不齐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因资金入口不安全,造成年度之间经费脱节,农民报销不能及时兑现。

  调查显示,农民只有受益后才相信合作医疗好,特别是在报销领钱的时候,农民尝到了甜头,自然愿意继续参加合作医疗。于是,赣榆县想出了在农民报销现场收费的办法,即滚动式筹资。农民在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医疗费时,可以直接扣缴次年的参保费用;在村卫生室就诊时,可以将预缴费用暂存卫生室,由村医定期到镇里集中办理。农民可以多次缴纳,直至缴齐为止。这样,绝大部分农户可以在年底前缴齐次年的参保费,对于预缴资金不足的少数农户,由镇村干部和卫生人员入户收缴。

  实践证明,滚动式筹资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操作简便,筹资环节少,收费流程简单,减轻了镇村干部的压力;二是降低了筹资成本,减少了会议、交通、人员等开支;三是资金安全,预缴资金按月足额上交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利息进入合作医疗基金,避免了违规操作,促进了资金封闭运行;四是符合农民心理,预缴费是建立在农民知情、自愿的基础上的,农民认可度高;五是筹资效果好。每天都有农民看病报销和缴费,滚动筹资的运作从时间上是连续的,大额补偿一次性预缴和小额补偿多次预缴相结合,避免了年度经费脱节。

  有了一个小本本

  大病小病都省钱

  在海头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位妇女抱着孩子前来为公公报销医药费。她叫匡小丫,今年23岁,赵沙村人。去年8月,她在海头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剖宫产花费了3000多元,出院后当即报销了400多元。如今,她一家5口人都参加了合作医疗。她说:“有了一个小本本,大病小病都省钱。”

  赣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农民每人每年交12元,省、市、县、镇补助20元,合计32元。合作医疗实行零起点报销,既保大病又保小病,不仅患大病的农民可以得到补偿,患小病的农民也能受益。参保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实现了“一证走全县”,异地看病,属地报销,既方便了农民看病,又鼓励了竞争。参保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补偿医药费的25%;在镇卫生院就诊,补偿医药费的30%—45%;在县级医院就诊,补偿医药费的25%—40%;在县以上医院就诊,补偿医药费的15%—30%。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封顶。长年在外地的农民在外地医院住院费用,可按县以上医院比例报销。从总体上看,在基层卫生院室看病报销比例较高,主要是鼓励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合理利用卫生资源。

  网络信息化管理是合作医疗高效运行的基础。在赣榆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电脑室,轻点鼠标,就可以浏览全县任何一位参保农民的报销账目。2004年,该县投入60余万元,建立了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并使之与各医院收费系统联网。他们将参保者的基础资料编入数据库,同时将收费标准、诊疗和药物目录、补偿比例等设计在系统中。在报销过程中,微机自动审核,快捷方便,避免了人工操作带来的麻烦和失误,深受农民欢迎。

  注射疫苗给补偿

  住院分娩也报销

  为了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赣榆县把预防保健也纳入了补偿范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疾病,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

  海头镇海后村的许崇娥说:“过去,一些农民被狗咬了也不舍得打一针狂犬病疫苗,结果很快就没治了。现在,打疫苗可以报销一部分药费,大家都觉得合算,很多人都懂得打疫苗防病了。”

  据悉,该县对注射非国家免费的疫苗费补偿20%,包括甲肝、乙肝、出血热、风疹、伤寒、痢疾、流感等8种疫苗和驱虫药、碘油丸等。对于甲、乙类传染病,医药费补偿比例上浮5%。参加妇幼保健的产妇正常住院分娩,补偿30%的医药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者报销30%。当年没病的参保者,可以进行免费体检,包括验血、胸片、B超等。

  一些专家认为,此举有效地提高了人群免疫和健康水平,降低了有关免疫针对疾病和寄生虫病、地方病的发病率,提高了妇幼保健参与率,降低了新生儿畸残率,体现了大卫生的观念。

  当然,也有人认为,合作医疗资金有限,应集中用于治疗,不能用于其他服务。但是,赣榆县领导认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中,政府补助为每人每年20元。根据政府负担预防保健服务的政策,在政府补助资金中拿出10%左右的基金是完全可行的,这对确保大病统筹和缓解因病致贫的目标是不会造成冲击的。有关专家认为,用少量的资金解决预防保健问题,可能比用大量的资金治疗疾病更符合国情。

  据调查,2004年全县接种非国家免费疫苗24.3万人份,比2003年增长9.4万人份。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全县参加妇幼保健的孕产妇不足10人,而2004年4月至12月底,参加妇幼保健的孕产妇达到3000多人。目前,农民住院分娩率提高到95%。从长远看,这一举措可降低农民的发病率,从而减少医药费用支出。

  医疗消费逐年增

  资金“蛋糕”待做大

  在推行滚动式筹资制度后,赣榆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筹资难”解决了。然而,县领导又有了新的忧虑:随着农民医疗消费的逐年增加,如何让农民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一项调查表明,在2001年—2003年期间,赣榆县农民每年人均医疗费用支出为147元。很显然,每年人均35元钱,只是一个低水平的保障,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

  赣榆县卫生局局长王靖元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刺激了农民的医疗需求和医药费用的增长。在合作医疗之前,许多人有病不就医,该做的手术也不敢做。现在看病可以报销了,不少农民看病的愿望强烈了。例如,2001年全县做心脏病手术的农民只有3人,今年却增加到了30多人。但是,目前合作医疗的资金是很有限的,如果政府、个人的投入不能同步增长,必然会出现保障水平降低的局面,甚至导致“崩盘”。所以,只有不断增加投入,把资金“蛋糕”做大,才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赣榆县县长陈良灵指出,在当前的经济水平下,我们不应过分强调提高大病报销比例,而应该加大高风险段补偿比例。在赣榆农村,能够拿出上万元看病的农民是极少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3000—5000元是个高风险段,如果医药费超过这个范围,他们就会选择放弃治疗。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着眼于解决大多数农民的实际困难,首先让最急需帮助的群体得到实惠,再逐步扩大受益面。

  让农民受益是根本(编余短论)

  晓白

  江苏赣榆县针对贫困农村的实际,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创造了滚动式预缴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筹资难”,这种探索精神值得称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政府解决农民看病难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了很多新经验、新模式,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令人欣喜。但是,也有个别地方为了追求所谓“政绩”,搞强迫命令、捆绑收费等做法,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把好事没有办好;还有的地方造假处方骗取合作医疗补助款,侵吞农民的“救命钱”,揩“惠民工程”的油……这些行为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损害了农民利益,必须坚决纠正。

  在历史上,农村合作医疗曾有过几起几落的曲折。当前,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拥护的,但仍有一部分人心存顾虑,担心又是“热闹一阵子”、“春办秋黄”。目前,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固定模式,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因症施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然而,不管什么模式,让农民受益是根本。如果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就背离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向。

  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处处为农民着想,精打细算,管好用好农民的“救命钱”,使他们真正尝到甜头。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15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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