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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进入汉墓群盗窃珍贵文物 盗墓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2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为圆“发财梦”,家住兴仁县的杨仕昌可渭胆大包天,他多次到汉墓群盗掘古墓,结果“发财梦”没做成就蹲进了班房。9月14日,兴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杨仕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1997年农历冬月的一天,被告人杨仕昌伙同安廷广、杨飞(均已判刑)到兴仁县交乐汉墓群盗掘古墓。三人在古墓内盗得几枚古币。几天后,三人又到交乐汉墓群盗掘古墓,

盗得“长宜子孙”连弧纹铜镜一件。

  1998年8月的一天晚上,尝到甜头的杨仕昌再次伙同安廷广、杨飞、安廷军、贾武光(已判刑)来到交乐汉墓群盗掘古墓。当晚盗得陶牛一头、吹箫陶俑一个、庖厨陶俑一个、着装说唱陶俑一个、赤膊说唱陶俑一个、陶兽足三只。第二天晚上,5人再次到汉墓群盗掘古墓,盗得铜驭手俑一个及部分铜车马残件。

  据介绍,杨仕昌等人所盗的文物经国家文物局文物鉴定委员会复核鉴定:“长宜子孙”连弧纹铜镜为馆藏一级文物;陶牛、吹箫陶俑、庖厨陶俑、着装说唱陶俑、赤膊说唱陶俑为馆藏二级文物;铜驭手俑为馆藏三级文物。

  作者:黄增华 陈品炽 尤立宪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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