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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强占门面 弟弟大义灭亲代表众村民向法院起诉,最终讨回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2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9月14日,遵义汇川区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松庄居委会刘家坳组组长刘诗元带领本组居民,分别向上海路办事处及汇川区法院、人大送去了一面锦旗,以感谢三家单位对维护该组集体财产所做出的努力。并对组长刘诗元大义灭亲的举动表示钦佩。

  据了解,1999年11月,位于遵义汇川区宁波路的刘家坳组利用本组土地与遵义天强房开公司联合开发房屋,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二批修建的楼房门面除少部分归遵义天强房开公司

所有外,其余门面均归刘家坳组集体所有。但第二批综合楼建成后,刘家坳组组长刘诗元的亲哥哥刘诗伟强占了两间门面,该组居民对此提出了强烈抗议。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两间门面价值80万元,每个月的租金近3000元。刘诗伟将其强占,损害了集体利益,居民们当然不会答应。组长刘诗元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哥哥刘诗伟的这一做法,他非常生气,多次要求哥哥返还集体财产,但哥哥不听劝阻。几个月前,他代表刘家坳组将哥哥刘诗伟告上法庭,与此同时,他向辖区上海路办事处、汇川区人大反映了此事,最终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刘诗伟立即停止侵权,将非法侵占的两间门面返还给原告刘家坳组。

  一位居民说,为了集体的利益,刘诗元不惜和哥哥反目,令他们这些居民对他感到由衷的敬佩。

  作者:刘鸿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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