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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教唆少年盗窃 别以为自己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8:53 检察日报

  安徽籍青年丁岩唆使一名未成年人盗窃窨井盖,触犯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月8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今年2月的一天,21岁的丁岩将一把铁钩交给年仅15岁的小赵,唆使其盗窃窨井盖。当晚,小赵来到温州市区市府路大桥对面的龙沈工业区,在一电器厂门前将一铁制的窨井盖盗走。而后,丁岩和小赵将该窨井盖藏匿于市府路大桥的桥洞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岩提供作案工具,并教唆未成年人窃取公共交通道路上正在使用的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林群力 诸声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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