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务司:公私营机构合作绝非“利益输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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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九月十四日电香港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效率促进组今日表示,公营部门与私营机构合作计划与私营化不同,不涉及拥有权的永久转移,绝非“利益输送”。 效率促进组今日在西湾河文娱中心举办公营部门与私营机构合作计划研讨会,介绍计划的重点概念,如分担风险、融资、法律事宜及制订业务计划,逾四百名公务员和非政府机构代表参加。 效率促进组副专员鲍彦诚表示,该计划与私营化不同,并不涉及拥有权的永久转移,也绝不是“利益输送”,因为在落实计划时,政府会与承办商订明合约,详列计划的目标及成果,并在整个合约期内,密切监察承办商的表现。 鲍彦诚说,每项计划也经过严谨、公开、高透明度及公平的采购程序,按各标书的优点及效益作甄选。 效率促进组认为,参与计划的公务员及非政府机构人员与日俱增,有需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培训。自去年四月以来,促进组共举办了十二场研讨会,共一千五百多名公务人员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