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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全国大检查 现在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16 南方都市报

  检查范围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从9月中旬开始,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实施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在经济上依法严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乱收费违法行为。

  高校、中职和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检查重点

  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学、小学,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等;对群众反映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

  对教育行政部门:

  将重点检查通过征订教辅材料、培训等形式向出版发行单位和学校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通过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学校,将加大力度,严厉查处。

  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将重点检查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问题。

  对高中:

  将重点检查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乱收费问题。

  对高校:

  将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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