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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国标通过市场仍见小果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18 南方日报

  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果冻国家标准送审稿专家审定会”已于近日在京召开,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已通过审定,估计将于今年年底前试行,一年之后强制执行。

  据了解,新标准除了增加了产品安全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国家标准还将明确规定,杯

形凝胶果冻的最小直径不得少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的长度不能小于6厘米。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的大小进行限制。

  尽管新果冻标准已通过审定,但是记者发现广州市场上小果冻依然在销售。昨日,记者在超市发现,徐福记、惠康、台尚等企业的小果冻还在销售,而大杯果冻主要是喜之郎和惠康。

  与此同时记者在五羊新城的万佳超市也发现一口吸小果冻,都是集中在几个大的品牌,有喜之郎(18.5克)、徐福记(15克)、郎郎(15克)。喜之郎和徐福记在外包装上都标识:“老人及小孩食用时,请用小勺分食,婴儿禁食”等字样,而郎郎的则没有警示性文字。

  超市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杀人”果冻事件发生之后,各企业都相继推出了大杯果冻,由于目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还没有正式实施,从而导致小果冻在市场依然有售。

  对于国家即将实施的新果冻标准,不少消费者都表示欢迎,他们以前都给小孩买过小果冻,虽然担心小孩子吃了会出事,但是由于小孩子喜欢吃,所以还是照买,现在国家实施的新果冻标准,将从根本上解决孩子食用小果冻的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高素英 实习生林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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