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州中院增设一民事审判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9:24 南方都市报

  广州中院增设一民事审判庭

  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将分开由两个审判庭审理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邬耀广 陈觉为)经广州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一个民事审判庭,将原来民三庭负责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分

开由两个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由民三庭负责,涉外民商事案件由民四庭负责。原负责审理房地产案件的民四庭改为民五庭。

  另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自9月1日起,增加指定天河区、白云区人民法院受理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加上原有指定的东山区人民法院,目前广州市共有三个基层法院受理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广东省高院《关于指定广州、深圳、佛山市部分基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规定》,广州市中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中属于广州市东山区、天河区、白云区法院辖区内的不属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不满人民币200万元,且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指定由东山区、天河区、白云区法院分别受理。其他基层法院辖区范围内的案件仍由广州中院受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