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征燃油税可能有利私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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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吕继尚)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出台燃油税政策已经提到议事日程。广东交通专家认为,虽然国家燃油税政策尚未发布,但估计很难采用海南模式。海南省从1994年开始推行燃油税,每升燃油加收60%的燃油附加税,而在海南省过路过桥则不再需要任何费用。而国家出台的燃油税政策很可能是取消养路费,改成征收燃油税,车辆还 是要交过桥路费。费改税对私家车主可能较为有利,对耗油量较大的客货车会有一些压力。燃油税率高于30%车主费用大增 汽车研究员张强对记者介绍,如果燃油税率高于30%,除少数小排量车和使用量较少的车辆外,大部分车辆燃油税将大于原养路费支出,车辆使用成本将相应提高。出租车司机表示,如果燃油税出台,他们一个月要多交2000元左右,而大客车则要多交4000元以上。 记者昨天采访了部分车主,他们认为,现在油价高企,燃油税开征时升幅最好控制在油价的15%~20%左右。 很多车主表示,燃油税出台取消公路养路费,意味着不用担心过高的养路费滞纳金。 费改税不会出现漏交费现象 记者获悉,根据《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拖、欠、漏、逃等情况,按规定车主不仅需要补缴,还依照每超一日1%的标准缴纳滞纳金。对于不按规定缴纳养路费的,将被处以欠缴费款1倍以下罚款。 在采访中有八成的车主都反映,养路费滞纳金收取的比例实在太高,也不合理。其实很多人都不是故意逃交养路费,而是滞纳金实在太高,不愿意交这冤枉钱。而公路部门某负责人也表示,有些货车本来的核定吨位和实际吨位不符,造成偷漏、少交现象,养路“费”改为燃油“税”后,就不会有漏交养路费现象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