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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录:读缪志明文章后两点想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26 今晚报

  编辑先生:

  您好!虽然,我因患眼疾,不读书不看报不看电视,已三月有余(您看,我给您写信,也把字写得多大啊),但还是设法拜读了贵报昨日(7月28日)所刊缪志明先生的大作《李叔同研究资料的新发现》(以下简称《新发现》)一文,获益匪浅。因此,我很感谢您的事先告知,使我有了一次学习的机会。此次新发现,对进一步厘清李家的亲属关系以及与李叔

同相关人物的情形,是很有裨益的。

  但在读过《新发现》之后,我也有两点不同的想法写在这里,供缪先生参考。

  一点想法是:缪先生在叙述李家如何为长门留后嗣一事时,似将嗣与对象及其人伦序次搞混了。李筱楼育有三子:长子为文葆,即龚望先生等所撰年谱中所称“文锦”者(顺便说一下:龚望先生等,特别是李麟玉(圣章)之女李孟娟等将其称名“文锦”,恐亦有史实上的依据,故还不能遽然否定之),次子为文熙(桐冈),三子为文涛(叔同)。长子文葆生有一子一女,子名绳武,即王宜人之丈夫,文熙、文涛之长侄。按照缪先生发现的《李节妇王宜人殉姑事略》(以下简称《事略》)所载,筱楼公因其长子及长孙早丧,故曾留有遗命:他日文熙、文涛生子,其长者嗣文葆;嗣子再生长子,则嗣绳武。缪先生文章说,此遗命后来是“付予实施”了的,但缪先生把嗣与对象搞混了。文中说:“桐冈之长子麟玉被立为绳武之嗣,《事略》已对此作了明确记载,只不过此情多年来未有人知道罢了。”这里有两点不确:一是,从人伦序次上说,桐冈长子麟玉,与文葆之子绳武是叔伯兄弟,桐冈不会将其立为绳武之嗣的。这,不知道是《事略》本身叙述有误,还是缪先生转述的疏忽呢?从人伦序次和筱楼公的命意看:麟玉应该是被立为文葆之嗣。再一点不确是:关于李家为长门留嗣的事,并非过去从未有人知晓。我读过李麟玉之女李孟娟所写的《弘一法师的俗家》一文,记得文中曾写到过此事。而李孟娟的文章又恰好证实了她父亲是被立为已故伯祖父文葆之嗣的,故她母亲邹氏开头有一段时间,称其公爹(即桐冈)为“叔叔”,后来才改称为“爸爸”。又:李麟玉生过三个儿子,其父桐冈,亦曾按筱楼公之遗命,有意依次将他们中的一个,立为长门(即文葆之子绳武)之嗣,但因长孙、次孙都在年幼时夭亡,故后来不再提起将三孙即李卫,立为长门之嗣的事了。不过每逢祭祀时,李卫还是顶着长门子嗣的名义。麟玉与文葆,系侄子与伯父之属,由麟玉嗣文葆,再由麟玉之子嗣文葆之子(他们是又隔了一代的伯父与侄子的关系),从人伦序次上说,这才合乎情理呢。如果按缪先生文章所说,麟玉被立为绳武之嗣,不是把人伦序次捣乱了吗?同辈之间,怎么可能有立嗣与被立嗣的现象呢?便是在间隔了两三代后的堂兄与堂弟之间,堂弟能被立为堂兄之嗣吗?这是难以想像的。

  第二点想法是:《事略》之出,及其附有一启,李叔同是否知道有此一事,尚在两可之间。关于《事略》所附一启,缪先生说:”此是新近发现的又一篇未收入李叔同全集的佚文。”但缪先生又说:“这篇启文写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之年末,此时叔同正入上海南洋公学读经济特科(引者按:应为‘特班’,从‘特班’毕业之后,才有资格被选入‘经济特科’就读),而并未得归津悼亡,估计该启是由其兄桐冈张罗而成的。”既然是由其兄“张罗而成的”,李叔同便是知道有此一启,并同意署名附议,也不能算作是他的作品,收入其全集的。编辑同志:由于我眼疾未愈,不能将上述想法写成正式文章,只能草草地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出之。这是要请谅解的。如能占去贵报一点版面,也算是一次小小的学术讨论吧!不知您以为如何?

  祝

  编安

  金梅谨上7月29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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