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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住四星酒店欠债3万元 为还钱老母给债主做保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0:37 武汉晚报

  据南京晨报报道家里条件并不宽裕、年仅24岁的小张,为了追求女朋友入住星级酒店一个月消费金额达3万多元,可母亲却为了还钱而给债主做保姆。9月9日,法院经过调解,酒店同意分4年还清欠款。

  小张毕业后,找了几个工作都不满意。没找到工作的小张,却偏偏爱上了喜欢高消费的女友。去年1月份,小张一狠心带着女友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四星级大酒店,用信用卡办理了

入住手续。

  小张和女友一切吃用均在酒店,2月17日,两人离店时结账一算:共计消费了32593元。由于信用卡已经透支,无力支付的小张请求酒店允许自己回家筹钱,分期还款。酒店要求小张写下还款计划,但是1年多过去了,除了小张的母亲帮其归还了2000元,其余3万余元欠款均未支付,酒店遂将小张告上了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法官受理案件后,到小张家上门一调查大吃一惊:为了替儿还债,小张的母亲已“屈尊”做邻居的保姆。小张父母说,自从谈了女朋友后,小张经常向家里借钱。由于父母亲收入不高,老两口只好到处举债。

  其中有一笔借款是向邻居老太借的,由于没有能力归还,小张的母亲只能常年到邻居老太家中做保姆,用每个月的保姆费冲抵债务。可是去年,小张和女友到四星级的大酒店消费了3万多元,父母实在无力再给儿子填补这个大洞。

  经过法官调解,酒店考虑到小张家庭实在困难,同意小张从今年10月份开始,每个月归还700元,到2009年4月彻底还清欠款。(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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