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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装修也不能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05 贵州都市报

  谢先生:去年11月,我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当时,公司提供的设计图十分符合我的心意,而且也与我签订了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

  验收时,我发现装修设计图并不科学,按装修设计图施工的厨房密闭性不够,油烟会倒流入客厅;且合同约定铺设的实木地板也变成复合木地板,整套房屋装修做工十分粗糙。

  事后我多次与装修公司交涉,但装修公司说设计图纸也是得到我同意的,装修公司按图施工,而合同约定的实木地板因无货而换作复合木地板,公司并无任何过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问,我能取得赔偿吗?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黄芸律师:虽然装修公司是依图施工,但不能免除其施工不当的责任。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作为专业的装修公司,应当清楚按设计图纸施工后房屋的效果,且设计图纸也是由装修公司提供的,因其设计有误,导致谢先生房屋无法合理使用的,不论是否得到过谢先生同意,其责任均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其次,装修公司擅自更换木地板,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明确约定铺设实木地板,但装修公司既未按约定提供材料,接受谢先生检验,也未取得谢先生同意就变更,应为谢先生重装实木地板或赔偿差价。

  本报记者

  项

  火昆

  整理

  作者:项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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