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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员工工资设困难互助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2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佛山讯

  (记者陈明 通讯员苟升)昨日,佛山市一家餐饮企业在员工大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一项决议:从本月起,公司从每名员工的工资中扣除1%作为困难互助基金。以后公司员工或者家人遇到如车祸、大病等困难可以申请基金无偿解决,但是员工如果离职,已经扣除作为基金的钱不予退还。

  对此,员工们有赞有弹。反对这项决议的员工认为,这种带有慈善性质的举措应该以员工们自愿为基础,公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做法来强制部分员工服从,侵犯了部分员工的正当权益。

  有律师认为,公司此举合理不合法。另外,基金的设立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劳动部门也表示,公司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来进行基金的运作。

  公司决议:扣工资作为互助基金

  昨日中午,禅城区普澜路的某咖啡店,一场表决会议正式开始,主管宣布:为了建设公司的企业文化,增加员工们的归属感,开始进行公开举手表决,如果通过,从本月起正式启动员工经济困难互助基金,今后公司直接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1%,长期坚持。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有员工本人或者家人遇到意外需要大笔资金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从基金中拨款解决。

  主管宣布完毕后,随后进行全体员工举手表决,按照规定,赞同者过半就视为全体通过,即使不同意的也将强制性地在工资中扣除。

  在表决中,全体员工有80%同意,随后到场的公司冯总经理宣布决议通过,以后将按照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的老板主要从事高档餐饮业和建筑工程,员工们的工资收入从1000元到几千元不等,按照决议,每名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每个月要被扣除十元到几十元不等作为募集基金留用。

  另外有员工透露,公司已经给他们购买了社会保险,设立基金是作为一种补充。

  老板:这是企业特色文化

  “这样做纯粹是为公司数千名员工着想,我个人对这个钱没有任何便宜可占。”公司的负责人冯总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从公司两次员工出现困难得不到解决受到启发的。去年,有一名女工的父亲遇到车祸,家中没有一点积蓄,导致最后得不到及时治疗而离世。最近,一名来自梅州的女员工得了癌症,动手术需要近十万元的费用,虽然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募捐,但是离所需要的数额还相差太远。

  冯总说,那名得了癌症的女工至今还在当地医院里面等待家人筹钱治疗,公司为此支持了好几千元。正是受到这个例子的启发,为防止以后公司中出现同样的情况,他才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免除员工的后顾之忧。

  冯总经理说,公司主要是做餐饮以及建筑工程的,目前只是在佛山的分店搞个试点,如果整个公司都将实行的话,一年下来,可以募集基金数十万元,到时候,员工们如果急需用钱,完全不用担心没钱而影响治病救人,而且这样下去,积少成多,总有员工们用得上的时候。

  至于持反对意见的员工所提到的意见,冯总认为,他将基金的账户交给员工们来共同管理,以后的出账入账他只负责监督,如何使用也需要有员工代表来共同执行。这样做,就能够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同时防止出现不合理的出账问题。

  “完全自愿是不可能的,我觉得只要这个项目的初衷是为大家的利益着想,为员工们的后顾之忧着想,即使他们现在不理解,以后也会理解的。”冯总说,公司内部互助基金比起商业保险来说要简单实用得多。因为员工们不管是自己,还是家人,也无论是意外伤亡还是重病,都可以申请动用基金解决困难,而保险公司哪里有如此优厚的条件?

  他透露,这样的想法刚刚开始实施,实际上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比如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建立规章制度等等。

  赞:此做法利人利己

  “我觉得这样的办法不错,我们每个月少花点零用钱,就可以买一个放心,同事和自己万一碰上不幸的事情,公司的基金可以及时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利人利己。”来自清远的一名女员工说。

  员工小吴则说,应该将眼光看长远一点,基金的设立是为防万一,自己没有遇到不幸当然是好事,买个平安,就当是给有困难的同事们一分爱心吧!即使自己以后离开公司,也觉得这笔钱用得有意义。

  弹:还不如买份保险

  “这样的措施实际上属于募捐性质的慈善行为,既然是慈善行为,就应该以自愿为原则,不能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持反对意见的员工张某说。

  还有员工表示,公司每月扣员工工资,员工离职时也不予退还,受到援助的员工是极为少数的一部分,但是全体员工却要长期为此贡献,还不如多买一份保险。

  另外,还有员工对基金的监控和申请条件等问题表示质疑。

  权威声音:初衷虽好,但不合法

  公司内部设立基金的做法是否合适?对此,广东省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公司的举措属于一种建立企业文化,增强员工们归属感和安全感的做法。但是有两点与法律规定有所冲突。

  第一:从员工的手中募集基金需要以自愿为原则,以多数人同意的理由来强迫少数人同意是一种假民主的行为,不适用于这样的措施。扣除员工们工资部分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

  第二,对于基金的设立,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需要有民政部门下属专门机构进行审批,即使是类似上述公司的内部小型慈善基金,也要到民政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非法募捐。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认为公司的初衷很好,甚至可以在企业中进行推广,但是前提是做好前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以员工自愿为原则,不能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来强迫少数人,只能向愿意募捐的员工收取这笔钱,不愿意的不能强制收取。(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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