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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规划林地将放开 重点公益林不允商业性采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2:01 法制日报

  重点公益林不允许商业性采伐

  本网北京9月14日讯记者郄建荣对非规划林地上的造林和一定规模的工业原料林充分满足其采伐限额,逐步依法放开经营。这是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在今日正在召开的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据悉,除此之外,我国林政管理还将实施一系列新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地区的重点公益林,决不允许进行商业性采伐,以使这些地区的森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功能;对自然条件优越地区的商品林,特别是速生丰产林包括工业原料林,充分满足其采伐指标,依法维护林权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推进分区施策。逐步形成生态上合理、经济上可行、社会可接受的森林经营技术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以经营采伐为核心的生态系统经营管理体系。

  另据了解,为缓解进一步加剧的木材供需矛盾,国家林业局今日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林业局同时提出,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速丰林采伐管理政策,切实减轻速丰林经营者的税费负担,加大对速丰林基地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速丰林贷款政策。(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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