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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一家四口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3:36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费县讯(通讯员许衍民刘怀进)9月12日,费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暴力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刘某一家四口因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被判刑。

  5月18日上午9时许,费县公安局钟罗山派出所政治指导员黄某带领本所民警王某和协警曹某、王某到费县费城镇曹车村依法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刘艳东(系被告人刘宝夫之三子)时,其母亲潘成兰将其出具的传唤证撕碎,并顺手捡起一根木条抽打公安人员,其父刘宝

夫及其哥刘华东、刘华安亦对依法执行职务干警进行撕抓、殴打,致使刘艳东逃跑,并致黄永保、曹广祥轻微伤。

  费县法院审理认为,刘华安等四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刑法规定,法院判处潘成兰有期徒刑一年,刘宝夫、刘华安有期徒刑六个月,刘华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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