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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票据诈骗案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3:57 兰州晨报

  省高院认定原审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0万票据诈骗案重审

  本报讯(记者陈霞)我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票据诈骗案1月28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赵廷俊等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省高院以原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9月14日,兰州中院重新审理了此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廷俊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间,先后伙同王夏帆、周启群等人,采用伪造汇票手段骗取财物,作案达十次之多,诈骗涉及金额2513万余元,其中诈骗未遂291万元,骗得现款2222万余元,作案过程中已归还各家信用社1050万余元,实得赃款1171万余元,用于分赃挥霍、行贿、还债以及投资企业用于经营活动。

  王夏帆参与伪造7张银行承兑汇票,面额共计1590万元,非法所得260余万元,案发后追回2.3万余元。周启群参与伪造、提供9张银行承兑汇票,面额达1751万元,非法所得70余万元,案发后追回5557元。

  1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廷俊犯票据诈骗罪、行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王夏帆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周启群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宣判后,三被告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高院以原审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兰州中院重审。(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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