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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这个“北京联合调查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3:57 兰州晨报

  “由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严密调查取证,终于查获赃款320余万元和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药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被查获的赃款中给予被骗消费者十倍的赔偿。”如果你收到这样一封由“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来的公告,你会怀疑这其中有假吗?

  其实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局。

  行骗公告发到家9月6日,家住铁路新村的刘女士收到一封名为“北京联合调查组公告”的电子邮件。据该公告称:在2003年-2004年间不法邮购单位用“发奖”、“喜报”、“幸运星”、“大礼包”等手段诱惑、误导、欺诈消费者中奖,但在寄出包装费、邮寄费后收到的却是极为廉价劣质的物品。于是由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严密调查取证,终于查获赃款320余万元和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药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赃款全部赔偿给消费者。

  请被骗的消费者速将当时购物的汇款收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朝阳路17号,如收信人的汇款收据丢失,请来信说明当时受骗经过和被骗金额。

  联合调查组将按收据上的金额,从被查获的赃款中给予消费者十倍的赔偿。

  还没有得到赔偿金的消费者在收到公告20天内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另外,要求消费者暂时承担100元的诉讼费,并存到指定账号上,同时公告上还特别强调,必须到银行办理电子汇款手续,禁用其他手续汇款。

  受骗女子再次被骗凑巧的是,2004年6月23日,北京某商贸公司以庆祝成功上市联合某通信公司举办让利酬宾活动为名,骗去刘女士480元。

  一年之后,刘女士看到这封由“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来的公告,满以为喜从天降,想着不但可以讨回去年的损失,而且还能得到超额赔偿。于是9月7日她毫不犹豫地按照公告上的账号汇出了100元的手续费。

  但这回和上次一样,汇出的钱再次打了水漂。

  “联合调查组”子虚乌有9月14日,记者根据公告上公布的咨询电话(0130)64402831希望和联系人李振海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原委。结果发现该电话根本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和甘肃省消协取得联系,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由“公安、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这个“联合调查组”针对广大消费者对公安、工商、消协等部门比较信任的心理,采取散发公告传单、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致使许多消费者受骗上当。

  9月12日,中消协对此已经发出过消费警示,省消协再次提醒消费者切勿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崔亚明(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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