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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注意您的饮食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按照惯例中秋国庆期间婚宴集中,众多游客来沪旅游,历来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特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消费警示:

  外出就餐不吃无证食品——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饭店。

  居家饮食掌握五原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清洗消毒、隔夜回烧、细心包装。

  投诉与举报须及时。应保存好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就餐时保护好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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