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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投诉站设到社区和村委会:消费维权以后就在家门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5:32 公益时报

  买了东西回家后发现货不对或质量存在缺陷,消费者可以不必大费周折到消协投诉,而只需走到咫尺的社区消费者投诉站。1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在各社区、行政村设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记者获悉,预计到明年底,辽宁省1/3的城镇居民都可享受到消费维权不出社区的服务。到2010年,全省所有社区的“两站”有望全部“上岗”。

  据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拓宽消费的投诉渠道,将“触角”伸到各社区、农村每一个基层角落,为全省城乡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两站”将建立在社区委员会及农村的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的主要领导或者志愿者担任站长,社区干部、村委会组成人员、志愿者可以作为“两站”的工作人员。而且,这可不是一个单独登记投诉的机构,这些工作人员肩负着受理、调解属地发生的一般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如果有性质较严重的案件则移交到所在区消费者协会。而且,工商部门也将从这里第一时间获得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消费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线索。

  为了让“两站”工作人员能够依法、公正地履行职责,记者了解到,这些工作人员还得经过严格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常识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上岗”资格。而且,各级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还将定期对他们进行深入培训、考核评定。

  那么,未来的“两站”规模如何?记者了解到,全省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将设计统一的牌匾,而且至少有一间调解室,用于对产生消费纠纷的双方进行调解;还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消费警示等内容将及时上榜;所有前来投诉的消费者都将由专人为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还将设立社区或本村专用的投诉举报电话,“两站”工作人员将登门为百姓服务。

  记者了解到,由于全省各市情况不尽相同,“两站”的建设将分批进行,人口多、规模大的社区和行政村将先行一步。到2008年底,计划城镇社区“两站”普及率达到70%,农村行政村“两站”普及率达到50%以上。(编辑:高力齐凯)

  作者:黄琳 冯岚

  (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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