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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上海小报翻出张爱玲佚作《郁金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05 新京报

  1947年发表于《小日报》,学者与张氏作品版权公司认定其真实性

  本报讯(记者甘丹)“从文字风格、故事结构、小说意境来看,可以肯定《郁金香》就是张爱玲的佚失作品。”学者吴福辉肯定地说。

  《郁金香》是一篇连载在旧上海《小日报》,署名为“张爱玲”的小说,它由吴福

辉的学生李楠无意之中发现。

  吴福辉、陈子善等几位学者在读过《郁金香》之后,都判断它为张爱玲的作品。而昨日,拥有张爱玲作品版权的台湾皇冠出版公司也已确认,并发表声明指出《郁金香》版权归属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藏于《小日报》的《郁金香》

  李楠表示,发现《郁金香》完全是很偶然的。她早在2002年12月就看到了《郁金香》,但因为忙于博士论文等事,直到今年夏天才把看到《郁金香》的事情告诉了她的导师吴福辉。

  “我的博士论文是研究旧上海的小报,由于北京这方面的资料很少,我便到了上海去翻阅老报纸。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小日报》这份报纸,等到我第二次通看所有上海小报时,才发现了《小日报》。而《郁金香》就是那时在《小日报》中发现的。”李楠说。据介绍,《郁金香》在《小日报》以连载方式逐日发表,从1947年5月16日至5月31日止。“整个小说全部连载完了,文章署名为”张爱玲“,当我读到这篇小说时便觉得它的风格是典型的”张氏“风格。”李楠说。

  据李楠介绍,《小日报》其实是在旧上海寿命最长的小报,但由于《小日报》影响不是很大,所以一直以来对《小日报》关注的人很少。“也正是关注少这个原因,《郁金香》才会尘封这么多年,没有被人发现。”

   学者与版权公司认定真实性

  署名为“张爱玲”的《郁金香》会不会是有人冒名的伪作呢?一直从事海派文学研究的吴福辉在看完《郁金香》之后,认为它不可能是冒名之作。吴福辉解释说:“小说是1947年在报纸上连载的,而且持续连载了16期。当时张爱玲人就在上海,如果有人冒她的名,她不可能不知道。以张爱玲的脾气,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不会罢休的。”李楠也赞同吴福辉这种说法,她说:“张爱玲一直有看上海小报的习惯,因此如果是别人写的,她肯定能看到。”“从现在的资料看,从来没有人冒张爱玲名发表过文章。而且1945年以后,张爱玲的名声并不是很好,我想也不会有人冒她的名。”吴福辉还给了这样一个解释。

  吴福辉表示,《郁金香》的语言风格、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等都带有明显的张爱玲特征,“它的分量可能达不到《金锁记》那么重,但是它的写作水平我认为和《金锁记》差不多。”昨日,获悉此事的台湾皇冠出版公司也随即发表了声明,声明中指出为了维护张爱玲著作权不受侵犯,未经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的许可,任何出版单位、媒体、个人、网站或者民事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复制、翻译、传播《郁金香》的全部或者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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