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维普”赔2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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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09: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郭京霞)重庆维普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1家教育科研机构出版的期刊以扫描录入方式复制、汇编成《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予以销售,11家教育科研机构以侵犯编辑作品著作权和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为由将重庆维普公司告上法庭,并最终获赔236万余元。日前,这桩堪称目前国内最大的一起期刊数据库著作权侵 权案顺利结案。2004年3月16日,北京大学等11家单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说,状告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原告的期刊以扫描录入方式复制、汇编成《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予以销售。严重侵犯了原告编辑作品著作权及期刊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 法院审理后查明,11家原告均获得了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期刊出版许可证。法院认为,被告维普公司即使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却不能认为他们已经取得了原告的许可。因此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原告享有编辑作品著作权和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14种学术期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共计236万余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