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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被砍死 少女未动手仍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07 桂龙新闻网

  妙龄少女小柳在迪吧遭到男青年韦某的骚扰后,她的男伴纠集20多名同伙,将韦某砍死。小柳在其中虽然没有动手,但是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小柳和她的6名同伙分别被法院判刑。据悉,在刑事案件中,因为“争风吃醋”导致命案的事件屡见不鲜,但是此类案件的“诱因”,导致涉案人员“争风吃醋”的女子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子在柳州市则比较罕见。

  17岁的小柳是柳江县人,去年11月17日晚,她和男友在柳江县拉堡镇一迪吧玩耍时,屡次遭到男青年韦某的纠缠,对方曾是她的前男友。小柳和现任的男友等人离开迪吧时,韦叫上了自己的三个同伴尾随其后,途中还上前拉扯小柳的手,遭到小柳男友谴责,韦和自己的同伴就回到了原来的迪吧继续玩耍。

  几个小时后,小柳的男友纠集了20多个“哥们”回到迪吧,找到韦和他的三个同伴,责令他们当面向小柳道歉。不久,韦等人被带到拉堡镇铜鼓岭铁桥北侧一偏僻处,小柳出现在他们面前,当众指认了韦某就是当晚纠缠她的人,并将韦的两名同伴拉出众人的包围,因为那两人是小柳的远房亲戚。随后,小柳的男伴与其他20多名同伙持刀朝韦与另一同伴的身上乱砍,当场将韦砍死,韦的同伴被砍成重伤。众人离开现场后,目击者拨打电话报了警。次日,警方先后将小柳等6人抓获归案,其余涉案同伙在逃,柳江县警方目前正在全力追缉。

  今年8月4日,柳州市检察院对小柳等6人提起公诉,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后发现,小柳在这起刑事案件中虽然没有动手砍杀被害人,但是法律也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因为小柳明知她的男友以及20多个同伙要伤害韦,之后仍旧积极向众人指认骚扰她的“元凶”。因此,小柳在这起命案中起到辅助的作用,是从犯。鉴于小柳在案发时未满18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昨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对6名被告以故意伤害罪作出一审判决,小柳的男友和另外4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到无期徒刑不等,小柳虽然没有动手伤害他人,但是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名罪犯将共同给被害人及其家属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来源:

  南国今报 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毛梓林 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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