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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有望单方申领房产证 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0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实习生王索妮)去年底提交广州市人大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昨天起在市人大的网站(www.rd.gz.cn)上公开向市民征集意见。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为了解决购房后的办证难问题,购房者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

  据悉,根据现行规定,购房者必须先在房地产企业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

明书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购房者不能够自主办理。这样的程序让不少市民感觉到房地产证“办证难”,而且如果开发商不愿意交齐税款,购房者就无法拿到房产证。

  而现在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则规定新建的商品房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开发经营企业和权利人应当自初始登记之日起30天内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果房地产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者可单方申请,有效地解决了“办证难”的问题,并且还能根据规定要求赔偿。

  另外,和现在的规定相比,《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所需的材料精减了很多。初始登记中所需材料从30多种减少到6种: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其附图、房屋测量成果报告、房屋门牌证明。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所需资料也从17类减少到6类: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改变的文件、房地产测绘附图、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公众对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发送E-mail:daixx@rd.gz.cn或者寄信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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