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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华侨产权纠纷案调解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1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莎 通讯员/唐金发)记者昨日从龙岗区法律援助处了解到,一起涉及华侨的房屋产权纠纷案在该处和大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荷兰定居的梁柏容终于完成母亲李娥的遗愿,将李娥名下的房产交给了曾经照顾母亲的姨孙女梁秀媚。

  据了解,居住在大鹏王母社区居委会的华侨李娥去世后留下了新屋19号70平方米的房

产。在荷兰定居的女儿梁柏容遵照母亲生前的遗愿,把母亲李娥这处房产交给其指定的姨孙女梁秀媚和丈夫陈德友。然而,李娥的养女叶玉婵提出申诉,认为其中正间一房一厅、约30平方米大小的房屋应为自己所有,不应当作为养母的遗产。就此房屋纠纷,叶玉婵夫妇向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由于历史原因,解放后,李娥名下的新屋19号两处房产被分给贫雇农居住,其中约30平方米的正间一房一厅分给了叶玉婵居住。1988年原大鹏镇政府侨联会签发给李娥的《落实华侨港澳同胞房屋通知书》:“经宝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座落在王母乡下新屋村(围)房屋一间,面积70平方米,从1989年1月20日起将房屋的所有权退还给原业主李娥。”由于没有指明房屋是哪间,面积70平方米也不准确,经丈量,当时分给他人居住的房屋分别为34平方米,55平方米,30平方米,通知书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发生矛盾。

  龙岗区法援处与大鹏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叶玉婵放弃享有部分房屋产权的权利,梁柏容一次性支付3000元作为叶玉婵放弃部分房屋产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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