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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信号灯逃跑也是“肇事逃逸” 交警提醒车主爱护交通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1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杜舜 通讯员/刘志辉 周伟)泥头车撞毁交通信号灯后仓皇逃离现场,虽未伤人,但仍属交通肇事逃逸。江门市蓬江交警大队民警近日就破获了一起该类案件。

  8日12时50分左右,蓬江交警大队四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泥头车撞毁了西环路群星交叉路口东侧的交通信号灯后逃离现场,请求交警部门立即派员前往处理。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当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有目击群众向民警反映,说肇事车辆为一辆车号为桂D02497的泥头车。民警迅速将有关案情向中队作了报告,中队领导又马上将案情通报到“122”报警台。经过排查,得知车号为桂D02497的肇事车为大西坑碧桂园的施工车辆。

  13时50分,施工负责人终于找来了桂D02497泥头车的车主了解情况。车主坦白说出肇事车现已逃至棠下镇藏匿,但肇事司机又慌又怕,心理压力大不敢出现。办案民警通过车主对肇事司机反复做思想工作。14时25分,肇事司机自动归案。

  江门交警部门特别提醒车主,如撞毁交通设施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交警进行处理,切莫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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