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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券”中秋再现京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1:39 北京日报

  昨天上午,在一家快运公司工作的孟先生,将一叠商嘲代币券”出示给记者。一到逢年过节或商业旺季,“屡受打击”的代金券总会沉渣泛起。

  “代币券”禁而未止“

  券是城乡贸易中心的,每张可抵100元。”孟先生指着手中的纸券说,由于自己家住

朝阳,前往远在公主坟的城乡贸易中心购物十分不便。而且“城乡”的不少商品的价格相对偏高,用券消费并不实惠。

  早在1998年,国务院纠风办便向全国下达了一份紧急通知。通知明文规定“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但是,“在北京代币券可谓是禁而未止、偷偷摸摸。”一位大型商场的经理表示,“禁令”出台后,不少商家开始打起擦边球,以各种购物卡、贵宾卡、会员卡甚至内部记账等手段变相做着“代币券”的买卖。

  事实上,孟先生所持有的纸券上不但没有写着任何“代币券”字样,而且也没有标明孟先生所说的“每张券可抵100元”的消费金额。

  这些蓝色的纸券正面印有城乡“会员卡”兑奖凭证,盖着“城乡贸易中心机关服务部荣誉卡”的印章;而在背面使用说明中,也只是简单地写有“本单仅限于‘会员卡’兑奖,不兑现金,不找零,持本单购物可换货,不可退货”等。

  100元券可换80元现金

  “这券每张100元,城乡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买。”昨天下午,城乡贸易中心总服务台工作人员瞟了一眼记者手中的纸券说道:“买的时候你先让柜台开票,最后用券一起交,记着这券不找零的啊1随后记者分别尝试在文具、食品、日用品等柜台用券消费,交款手续与现金无异。

  “要换现金也可以,一张券换80元。”孟先生透露,在过去的半年中,由于单位每次发券的金额较大(每次千元以上),一些富余的“代币券”他就以“一张80元”的价格换给城乡贸易中心外的票贩子或是售货员。“拿到这些券的人,如果是自己消费等于商品打了8折。”

  在暗访中,确有顾客同意记者“一张券换80元现金”的建议。

  一券实现多方利益

  2001年1月19日,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但“代币券”产生的各种诱惑却让商家、企业敢于顶风作案。

  业内专家表示,对于商家而言,发放各类“代币券”可以明显拉高销售额,增加营业利润。原因就在于“代币券”有有效期,消费者便不得不进行购物消费,甚至是不必要的消费。

  而对于购券单位而言,大批量向商家购买“代币券”后,通过开具“办公用品”的发票,就可以将“代币券”的花销作为“支出费用”,偷逃了税款。

  “购买单位经手人同时也可以得到实惠。”一位已退休的京城某大型商场的财会人员表示,在京城部分商场,一般而言每购物10万元“代金券”就有8千元左右的回扣,而且回扣比例也会随金额数目、长期合作等实际情况按比增加。

  本报记者周奇本报记者方非摄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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