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面试对象确定办法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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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4:06 新华网 |
昨日,省委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出台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 办法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高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别划定团省委副书记、女干部、年轻干部三类职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一步,先将报考三类职位考生的分数分类排序,按照公开选拔职位1:10的比例,初步确定各类职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二步,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每类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果在划定的最低分 数线上有分数相同的,则分数相同的全部录取。如果报考人员的第一和第二志愿跨职位类别,且都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第一志愿录取。各个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第一志愿和分数确定。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10人的职位,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10人(分数相同的全部录取),余下的上线人员作调剂;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满10人的职位,先按第一志愿录取,余下名额作调剂。调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余下的上线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重新选择志愿进行。本人不同意调剂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符合该职位类别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到规定的人数。(完)(通讯员鄂组研)(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