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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境旅游业初步发展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4:54 人民网

  (二)初步发展阶段(1990年~1996年)

  1990年10月,国家旅游局经外交、公安、侨办等部门,并经国务院批准,出台《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在由海外亲友付费、担保的情况下,允许我国公民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探亲旅游目的地国家。新马泰的开放标志着中国公民自费以旅游方式出境的发轫。1992年旅游目的地国又增加了菲律宾。虽然在此之前,我

国出境旅游实践已经开始了边境游、港澳游诸多探索,但1990年《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才标志着我国出境旅游的真正发展。此后,国家旅游局会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赴菲律宾旅游业务的旅游办法》和《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赴东南亚旅游业务的通知》,确定了办理出国旅游护照的具体程序、批准了7家旅行社特许经营此项业务。1992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又增批福建省海外旅游公司、华润旅游有限公司开办赴港澳地区探亲游。在经营出境旅游的9家旅行社中,北京占到4家,分别是中国国际旅行社(国旅)总社、中国旅行社(中旅)总社、中国青年旅行社(青旅)总社和中国金桥旅游总公司,另外5家分别在广东、福建和海南三省。但在实际经营中,参与出境旅游经营的旅游社数量庞大,据调查未经批准而办理此项业务的连900家都不止。

  在此阶段,我国出境旅游人数从初期的每年300万左右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500万人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因私出境旅游者仍然只有200万左右,年增长速度非常缓慢。有分析认为,很多因私出境旅游者打着因公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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