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威慑力弱假发票难绝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5:19 新华网 |
在不到1年时间里,一个3口之家虚开假发票票面金额近七千万元,从中获利72万元。近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覃世兴、黎柳英、覃俊一家3口因涉嫌虚开用于可抵扣税款的发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覃世兴供认,从2003年底起他经人介绍开始虚开货物运输假发票,按开出假发票金额的0.8%至1%收取手续费,购买假发票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手续费汇入他的账户。开出的 假发票流通到广西、新疆、重庆、广东、湖南等地,仅南宁市就涉及到三十多家企业。“用空白假发票填上数字,就能够哗啦啦地赚钱,太容易了。”覃世兴觉得光自己干还不够,就把妻子和儿子都动员起来,“抓紧时间多赚点钱”。 很快,覃世兴的“客户”越来越多,外地一些人经过介绍也通过传真方式向他购买假发票,致使假货物运输发票流向全国各地。据公安机关调查,覃世兴开出的货物运输假发票金额近七千万元。 看点一 南宁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冯刚认为,“黑色需求”是假发票产生的根源。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有意识地去购买假发票,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将开假发票作为赚钱的“生意”来经营,制售假发票暴利巨大,一个二道贩子卖一本假发票就可以赚50元钱。 看点二 冯刚坦言,假发票调查取证困难、定罪困难,而且处罚偏轻,这种巨额利润与代价较低的惩罚,无法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力,从而导致假发票屡打不绝。 据他介绍,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制售假发票定罪需要的条件,一是印制假发票;二是销售假发票50份以上,必须要有买、卖两种行为才能定罪。持有、运输假发票都不能定罪。一些假发票贩子常常钻法律的空子,在贩卖假发票时,身上携带的假发票都不超过50份,致使公安机关即使抓获他们,法律也难以对他们进行惩处。 看点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我国假发票防伪技术过于简单,一些不法分子只要购置较为简单的印制设备就可以开机印刷假发票,高额的利润空间诱使这些人铤而走险。今年1月1日的新版发票刚刚启用,而1月27日被抓的假发票贩子就已经在贩卖这些新版假发票了。 看点四 冯刚说,办案经费不足、人员少,一些必要的破案技术设备如窃听设备的缺少,也是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力度不够大的原因之一。比如覃世兴一案,在取证时就遇到了很多困难,由于假发票流到8个省、区、市,仅办案人员用于调查的差旅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新华社记者何丰伦丁冬梅 何云江 戴劲松(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