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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投资峰会采访申请事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8:38 新华网

  9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新闻发布会”。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10月19日至22日在南宁举行。新华社记者张燕辉摄

  新华网9月16日消息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将分别于2005年10月18日至22、10月19日至20日在中国广西南京举行。博览会和峰会组委会欢迎中外记者

届时前来采访。

  从即日起,博览会和峰会接受记者的采访申请。凡要求采访两个会议的,香港记者向中央人民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澳门记者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去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记者向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国驻华记者向外交部新闻司提出申请。临时来南京采访的外国记者向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采访申请的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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