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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遭车主"敲诈" "不交5000元就卖你的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2:4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通过货运站托运货物,运费交了,货物也装上车了,就在等待货物运到家时,却接到车主的电话:“车走不了了,拿5000块钱来,重新找辆车来拉吧,否则就变卖你的货1日前,大名县刘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15日,刘先生对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2日,刘先生在满城某地买了6套总共价值4万元的电线杆模具,通过该县万通汽车货运站找了一辆货运车打算托运,并与货运站、车
主签订了协议:将6套8米长的模具于13日下午送到大名县城,运费1900元。刘先生如数支付了运费。

  可是,13日,车主并没有将货物运到目的地。14日,刘先生接到车主的电话说,车不能走了,需要重新换一辆车来拉货,还得再交5000元钱,否则就变卖货物。

  “这不是敲诈吗?”刘先生说,他与万通货运站老板米先生联系后,米先生说也联系不上车主,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办法帮助他。现在,刘先生既不知道自己的货物在哪,也不知道车主在哪。

  15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米先生。他说他的货运站是一个“中介”,只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搭一个信息的桥梁,在这个交易之前,他既不认识刘先生,也不认识车主夏先生,只是将货运信息登录到网上后,通过保定的一个货运站与车主夏先生取得了联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满城当地和我省的其他地方,类似的诈骗活动并不鲜见。通常是车主装上货后以种种理由不走,让获主额外加一笔钱;或者中途将货物“倒卖”,让另一个车主托运货物,擅自开出一张高得离谱的运费单,货主取货时必须交纳一笔额外的“运费”,否则取不出货。公安部门在侦破过程中发现,这些车主的身份证号、车牌号经常是假的,再加上这类案件都牵扯到多个地方,给公安部门的侦破也带来一定难度。

  货运站米先生说,他已经替刘先生在当地报案了,从有关部门查到的信息显示,的确有冀F125××的货车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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