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3贪官“保护”无证煤矿获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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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4:47 中国青年报 |
据新华社长沙9月16日电(刘非小岳湘生)记者日前从湖南省临武县检察院获悉,原临武县矿山执法大队两名副大队长和县煤炭局执法室主任等3人,因收受无证煤矿的干股红利,被以贿赂论罪,分别被判免刑及有期徒刑1年半和1年。 临武县检察院深入矿区调查,抓住了唐元中等少数贪赃枉法的矿山执法人员的“狐狸尾巴”。在证据面前,临武县矿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唐元中、唐国成和煤炭局执法室主任文 雄分别交代了收受无证矿主不交钱只分红得利的“干股”,3人各得“红利”19000元。据3人交代,得利后,他们想方设法“保护”无证煤矿非法生产:遇到整治行动便通风报信;到这类矿去整治时便装模作样,该查不查,该罚不罚,或烧个临时搭建的工棚,或在不打紧的地方胡乱炸个窟窿敷衍了事。有了“保护伞”,一些无证矿主便有恃无恐,当检察院侦查人员以联合执法检查的名义来矿上时,矿主竟大言不惭地说,你们那里有人入了我们的股,查也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