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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欠费到底能不能进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5: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业主欠费到底能不能进业委会?

  市中院终审裁定对此未作认定

  【本报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南山区天源大厦业主李某诉南山区建设局一案,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被驳回。终审裁定也未对李某欠交管理费能否进业

委会这一问题进行直接认定。

  据了解,南山区天源大厦小区拟改选业委会。业主李某因拖欠管理费,被南山区建设局口头告知“无资格参选”,李某因此提起诉讼。南山法院一审认为,南山区建设局对李某不交管理费不具备参选资格的口头答复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还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其行政行为违法。

  南山区建设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认为,南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此事的做法不能视为具体行政行为,其解答也未对李某的权益造成影响。南山区建设局在诉讼中也否认作出了具体行政决定,因此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存在,李某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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