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生男婴被弃,谁之过?(短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7: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似乎这样的新闻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但,这样的残忍总叫人痛心。

  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新生的男婴尚在襁褓中,无论如何是没有善恶意识的,有的只有本能,饿了会哭,疼了也会哭,至于身体惨遭八刀,幼小的躯体大概也没了疼痛和哭泣。麻木的不只是婴儿。类似不幸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孩子是无辜的。那么他的父母呢,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的生身父母。可是,当我们得知,其母是一个不过19岁的未婚女孩,似

乎,同情和怜悯之情不自觉地淹没对其的指责和怒斥,于是普遍的舆论倾向于:孩子的父亲呢?在公众的思维中,男人是要对家庭、对社会、对他所做的承担责任的。那个做了事埋下“罪根”的男人应该站出来,作为孩子的父亲,女孩的爱人应该站来,尽为父之责,为夫之义。

  可是且慢,笔者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19岁的女孩已不是孩子,她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们现在尚不知,孩子被谁屠割,但如果不是其父所为,那么我们不应对婴儿被弃割而去指责孩子父亲,他与孩子被弃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他不应该为孩子被弃割承担责任,哪怕是道义上的。而19岁的母亲应该清楚,你的孩子怎么会被割伤扔到垃圾堆里去的?还有,如果说19岁女孩的怀孕生子是“失误”,作为女孩的父母,与自己同住屋檐下的女儿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竟然不知,是不是有点太大意了!再者当发现女儿可能出现的“家丑”,为人父母者似乎想方设法去掩盖,虽是情理,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社会伦理与道德的压力对类似“未婚妈妈”现象的束缚和不容。当然我们不能说,如果社会能从容。接纳“未婚妈妈”,也许弃婴悲剧不会发生,但不可否认,社会舆论和世俗的压力是这起悲剧的一个重要外因,当然笔者无意为男婴被弃割开脱罪责,只是在想,将这起事件孤立的归罪于某个人,似乎不能为我们看清悲剧根源。

  一言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17日 第四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