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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武斗” 鸭是“祸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3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陈月红 通讯员刘芳军高璐)仅为争3只鸭子,攸县村民曾欠乃与邓新桥二人扭打成团,在扭打中,曾欠乃被摔伤,所用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一万多元,对该笔损失,今天,攸县法院判决曾、邓二人各承担数千元。

  据查,原告曾欠乃与被告邓新桥均系攸县莲塘坳乡铜锣村村民。今年6月7日,曾丢失3只鸭子,怀疑在邓的鸭群里而到其家寻鸭。邓予以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扭扯。次日

,曾及家人到邓家评理,又发生争执,曾在扭打中被摔伤。

  攸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邓新桥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应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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