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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行食品质量“分类预警”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19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9月17日电(记者黎昌政)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北将对食品质量实行“分类预警”制,一旦出现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政府将拉响“红色警报”。

  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处处长黎幼龙介绍,湖北省成立了由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十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食品质量安全由政府统一负责,多部门协调合作,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头初级产品的食品安全,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食品中毒预警。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制订、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对一般性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向企业发出警告,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发出红色预警,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进入执法程序,全面堵截问题食品流向,追回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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