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摩托车手酒后驾驶撞车死亡 无责马车夫逃逸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28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17日电(吕良德、程维忠)辽宁省法库县境内日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的村民酒后驾车逆向行驶,与一辆深夜回家的马车相撞,摩托车手重伤身亡。然而,本无责任的马车夫高某,由于不懂法,出事后逃逸。司法机关依法追究高某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9月11日深夜。接到报警后,勘查现场的民警在对倒地摩托车进行

检查时,发现车前轮和挡泥板之间有几根像牲畜毛的细丝,经仔细辨认确认为马毛。同时,民警又在摩托车的车把与手闸之间发现了两根马鬃。正是这几根灰黑色的马毛和马鬃,为这起扑朔迷离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日后侦破起了重要的作用。

  9月14日中午,民警摸底排查到冯贝堡乡阿山沟村时,一条线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11日深夜,这个村在外地干活的杨某、龙某赶着马车回来了。民警立即找到二人了解情况,并很快找到了家住铁岭调兵山市泉眼沟村的马车夫高某。

  原来,11日晚10时许,高某赶着马车从沈阳拉脚返家途中,行至事发路段,一辆两轮摩托车反向飞驰而来,与拉外套的黑马撞个正着。等高某勒住车时,骑摩托车的人已经被撞飞出去,摔在地上不省人事。摩托车被挂在了牲口套上。高某赶忙请随后赶来的杨、龙二人,帮着把摩托车从牲口套上解了下来,在夜色的掩护下慌忙逃离了现场。

  警方在对死者康某的遗体进行检验时发现,康某当晚系酒后驾驶,并且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无牌无证,又在深夜驾车逆向行驶。根据相关法律,摩托车手康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令人遗憾的是,马车夫高某由于不懂法,肇事后在本无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心怀恐惧逃离现场,并且没对死者康某采取任何人道主义救助,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高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