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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港区航道禁止采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通讯员戴开俊

  本报讯 昨日,福州给闽江口内港区采砂、运砂划出禁区,此举是为了保证福州港过往船舶安全。

  福州海事局发布的《关于禁止非法采砂、运砂的通告》:自即日起对闽江口内港区船

舶采砂、运砂作业规定如下:一、除航道、港池维护疏浚作业外,禁止在闽江口内港区的航道、锚地、港池和青洲大桥到松门煤码头水域、中沙、金牌门水域从事采砂作业,在其它水域从事采砂作业应向海事部门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严禁所有运输船舶在禁采水域与非法采砂船并靠;二、禁止沿海运输船舶在闽江口内港区通航水域内与采砂船并靠直接装砂,内河运输船舶除外;三、江中过驳作业必须在指定的专用锚地内进行,严禁运输船舶在其它水域从事江中过驳作业。

  海事部门指出,闽江口内港区是指解放大桥、乌龙江大桥下游至闽江口三号浮标一带,全长约55公里,是闽江口最重要的通海航道,也是过往船舶进出港的黄金水道。但近年来,闽江口内港区因采砂船无序滥采、乱停导致的船舶碰撞、搁浅事故时有发生。仅去年,闽江口内港区进出船舶,因避让挤占航道的采砂船、运砂船而发生的碰撞、搁浅的严重事故就有12起,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万元。对此,海事部门再次表示,近期将根据《通告》划出的禁采区域,连续开展集中整治,对违规的采砂船,将给予严厉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甚至扣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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