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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着玩?旧恋人打起离奇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0:53 桂龙新闻网

  昔日的女友拿着两张借条到法院向男友讨还欠款,而其男友却说没有借钱,欠条是他写着玩的。灵川县这对恋人的离奇借款官司9月15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

  灵川县青年农民刘某与李斌凤原是恋爱关系,后来种种原因分手。但分手后不久,李斌凤却拿着两张共1.45万元的借条催刘某还钱,刘顿时傻了眼。李斌凤便将他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归还1.45万元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法庭上,李斌凤详细述说了刘某两次向她借钱的情形。她说,2004年4月20日,刘某找到她借1.3万元钱,说要开个音像店。她答应了,并说:“我们朋友归朋友,但你得给我写张借条。”刘某也不含糊,当即写了一张“今借到李冰凤人民币13000元”的借条给她,并答应在2005年春节前归还。一个月后,刘某又找到她说手头有点紧,资金周转不过来,再次向她借了1500元钱,同样写了一张借条给她。但今年春节过后,她多次催刘某还钱,刘却赖着不还。

  而刘某的辩解让法官大感意外。刘说:“我根本没有向李斌凤借过钱,她也没有那么多钱借给我,两张借条是我写的没错,但不是写给原告‘李斌凤’的,而是写给‘李冰凤’的,现实中没有‘李冰凤’这个人,借条是我写着好耍的,而且借条上的印章也是假的。”随后,双方就“李冰凤”的真伪进行了质证。而李斌凤说借条上的“李冰凤”是她的曾用名,并向法庭提供了她就读学校证明其曾经叫“李冰凤”的证明。

  灵川县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举证和质证,认为该借条有无印章并不影响其效力,原告李斌凤与被告刘某原是恋爱关系,借条原件又在原告手中,而被告又承认不存在“李冰凤”这个人,且原告提供了“李冰凤”是其曾用名的证明,因此可以认定借条上的“李冰凤”是由被告笔误造成的,借条上的“李冰凤”就是原告李斌凤。并据此判令刘某归还李斌凤借款1.45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月1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来源:

  南国早报 选稿:韦力萍 作者:刘飞锋 余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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