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7元钱 顾客执意讨公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1:17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周先生在一家超市买几样东西,付账时被告知应付26.80元钱,周先生回家仔细一看小票,发现小票上的巧克力、饼干等食品他根本就没买,算下来,超市多收了周先生7元钱。最后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该超市将多收周先生的钱退还给他,并表示将登报向周先生道歉。 据周先生讲,9月15日晚上11时,他在贵州民族学院内一家超市买了2包纸、4包牛奶,付 昨日上午,花溪工商分局桥北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该超市,经过调查,老板承认确实多收了周先生7元钱。在现场,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超市标价不规范,当场责令限期整改。 周先生气愤地说,他们以前在该超市买东西时也多次发现多收1元、2元钱的情况,只是认为金额少,可能是超市算错了,也就没怎么计较了。周先生认为,超市是故意弄错,多收钱。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超市老板给周先生赔礼道歉,除退还多收的钱外,还补偿了一定的交通费,并答应在报纸上公开给周先生致歉。 作者:苗国强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