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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五千万 仅称工作不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6:41 人民网

  15日,国资委原处级调研员陈天晓涉嫌挪用公款5000万的案件在北京市宣武区法院第四次开庭审理。面对检方指控,54岁已满头白发的她哭着说,“我只是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怎么就成了犯罪?我不服,我没有罪。“我以前对检察官态度不好,我愿意诚恳地道歉。我曾经多次主动要求提审,也有一些揭发行为,不知道能不能算立功。我承认有很多失误,最大的失误就是工作不规范,但这不应由我一个人负责。”

  这个贪官的哭说与狡辩实在荒唐。是啊,领导交给你的任务是成立“神州公司”,可没有让你挪用公款成立个人担任法人代表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啊!分明是钻空子用公款为个人谋取私利,还说是“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这不太荒唐了吗?至于把原因归结为“工作不规范”,就更加荒谬。一则,你是负责筹备的,如果不规范,也首先是你领导不力,不能说“不应由我一个人负责。”二则,即使不规范吧,可为何都把钱不规范到你及你亲属的公司里去了?可见,即使是不规范,也是不想规范,因为真要规范起来,你还能这么随便挪用公款吗?分明是贪婪所至,却用“不规范”作当箭牌,其实,这种行为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很好地暴露了自己丑陋的腐败面目。

  在第一次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纪源公司”与几家注资公司资金往来的支票,上面都有陈天晓的签名。但陈否定这些签名是其亲笔所签。昨日检方出具笔迹鉴定,鉴定认为签名属实。昨日,陈天晓称,对这个签名她没有异议。事实确凿,被迫承认,可见其认罪的态度是多么强硬,还说什么“我以前对检察官态度不好,我愿意诚恳地道歉。我曾经多次主动要求提审,也有一些揭发行为,不知道能不能算立功。”,我真为她能说出这样厚颜无耻的话而脸红。我想,如果不是在证据确凿,她会永远铁嘴钢牙顽抗下去,被迫承认还有什么“诚恳”而言?我们这个贪官实在是有点聪明过火了。

  她还狡辩说,不是只要签了字就可以把资金挪走的,她签字只是同意把这笔钱从公司的临时账户转入银行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中的钱只有股东或持股东授权书才能拿走,是其手下吕某(另案处理)拿着伪造的授权书动用了这笔钱,给其他公司进行验资和注册。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啊!然而,吕某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伪造授权书”给你的及你家属的公司服务呢?这一点,恐怕智商正常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把自己的贪污当作工作失误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抵赖,把最大的失误说成“工作不规范”是对自己工作的亵渎,“不应由我一个人负责”更暴露了贪官低劣的素质。

  作者:网友: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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